一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,及时为患者排忧解难。
二、救护车365天24小时接送来院患者。
三、所有病房都可提供送餐服务,配备免费的洗漱用品。
四、所有候诊区配备饮水机,所有卫生间配有卫生纸。
五、患者住院,护士十分钟内办完入院手续,医生五分钟内到床边诊治。主管医生至少每天上,下午查房一次,科主任每周至少
查房2次,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增加查房次数,重症患者随时查房。以上如做不到退还当天诊查费。
六、护士实行走动式服务。密切及时监护病人病情,积极为患者提供治疗处置、生活护理。日班不出现叫液现象,做不到退还当
日护理费。
七、实行主诊负责制。住院患者都有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,全程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诊治和护理。为住院患者建立随访计划,各
科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电话随访。做到:患者入院有人帮、住院有人办、检查有人陪、出院有人送、回家有人访。
八、让门诊患者五个知道。即患的什么病、应该做什么检查、治疗方案、药物名称及服法、注意事项及复诊时间。让住院患者七
个知道:除五个知道外,还要知道住院的权利、可能出现的并发症。
九、执行省统一收费标准,门诊大厅显示屏和住院部对医疗、药品收费价格进行公示,如项目定价高于同级公立医院,退还差价,
并及时调整价格,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,清清楚楚消费。
十、逐步取消入院保证金制度,对医保、工伤患者优先实行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。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
保险和民政低保救助后还可享受医院助医政策。
为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、荣誉感,规范执业行为,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,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。
缙云县伤科医院及全体医务人员向社会作出以下《九项准则》承诺:
一、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
二、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
三、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
四、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
五、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
六、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
七、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
八、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“红包”
九、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
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。
监督电话: 0578-2961095